招收大陸地區優秀學生獎勵辦法
獎學金名稱:
招收大陸地區優秀學生獎勵辦法
系所/單位:
環境工程研究所
學制:
碩士班/博士班
身分別:
陸生
申請對象:
錄取本所博士班或碩士班之大陸地區在學學生
開始日期:
每學期開學日
截止日期:
一個月內
送件方式:
送交本所
可申請金額:
博士生10,000元/每學期
碩士生5,000元/每學期
(每學期至多2名)
碩士生5,000元/每學期
(每學期至多2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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